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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

日期:2017-01-25 17:19 来源: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2017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于1981年建局。内设11个行政编科室,2个事业单位。朝阳区法律援助中心(司法局下属科级全民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全额事业单位)和朝阳区阳光中途之家。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关于司法行政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本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进行监督。
    2、研究制定本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本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3、负责监督、指导本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4、负责本区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街乡司法所和司法助理员的管理、指导工作。
    5、管理、指导、监督区域内律师、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研究区域内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并提出实施办法;监督管理本区法律援助工作。
    6、负责管理区域内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负责对区域内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及其从业人员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7、负责本区司法行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8、负责本区司法行政系统对外宣传报道、交流工作。
    9、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行政编制67人,实际60人;事业编制12人,实际11人;其他聘用人员--33人。
    离退休人员40人,其中:离休5人,退休35人。
(一)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2017年,是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司法行政改革的重要一年。我们的工作思路概括来说就是持之以恒抓队伍,凝心聚力抓服务,解放思想抓创新。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教育,持之以恒抓好队伍建设。坚持以党建队建为主线,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队伍建设的首位,加强理论武装。大力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两个责任”。继续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持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全区司法行政队伍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维护公平正义,强化“四种意识”,督促党员干部自觉按照党章、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各项规矩办事,以常抓的韧劲和长抓的耐心深化作风建设。突出对干部的全面培养,继续加大交流轮岗、培训力度,深化岗位练兵和实战锻炼,促进司法行政职能的全面发挥。重点围绕社区矫正、律师管理和人民调解等开展“走出去”学习交流,积极拓宽培训渠道,创新培训方式方法,继续坚持联合北京大学举办干部培训班,努力提高队伍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确立2017年为“工会会员快乐年”,继续坚持严格管理和关心爱护并重,确保队伍健康稳定。
    二是深化服务,努力满足公共法律需求。围绕非首都功能疏解、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城市病治理等全市重点工作,打好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的“组合拳”,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开展多元化党建,切实抓好律师队伍建设,打造特色法律服务品牌,健全律师事务所主任和党支部书记轮训机制,充分利用律师协会与高校合作的平台培养高端法律服务人才;深化司法行政机关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结合,以落实“一个办法两个规则”为主线,建立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和救济机制,推进落地执行;健全律师执业规范,强化执业惩戒,既要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上敢于“举旗”,也要在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上敢于“亮剑”,借力朝阳律师协会信息化平台建立职业诚信体系,维护好律师行业的声誉和形象。 大力拓展法律援助服务领域,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努力满足困难群众法律需求。加强案件质量监管,切实提高办案质量,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依托区律师协会信息平台,开发微信点援功能,打造区法律援助中心与司法所、工作站、民非组织和律师事务所五位一体的互联网上办公平台,切实服务群众。
    三是培育信仰,着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组织指导全区抓好“七五”普法规划的贯彻落实,细化责任,明确任务。在宣传内容上,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促进朝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法律法规。在普法对象上,着重抓好领导干部培训,青少年和流动人口的法治教,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工作措施上,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健全完善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和律师以案释法制度。加强新媒体技术在法治宣传领域的运用。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创作宣传活动,实现法治文化与地方特色文化、行业文化、群众文化的有机融合,让法治精神在潜移默化中深入人心,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的实际成效。
    四是夯实基础,积极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工作,夯实基层基础,积极推动人民调解创新发展,不断完善社会矛盾多元调解体系:一是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强化培训,全面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二是通过培育品牌调解工作室,将区调解员协会打造为枢纽型社会组织,全面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三是以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和诉调对接工作为重点,全面推进社会矛盾多元调解体系建设和发展。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创新两类人员管理,启动矫正干警的动态管理,推行集中用警模式试点工作。实现“三化”,一是聚焦科学规范管理,着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以六项试点工作为契机,切实强化社区服刑人员身份意识,树立社区矫正工作的刑罚执行严肃性。二是提升数据治理水平,着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积极推行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平台的使用,实现基础数据电子化,全面落实电子监管、指纹报到等管理措施,初步实现矫正执法信息化、科技化。建立健全中途之家的信息库与大数据。三是深化整合社会力量,着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社会化。依托有资质的社会组织,加强社区服务项目和社区服务基地建设,推广司法所购买社会组织的服务参与社区矫正工作,鼓励专业社会机构参与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工作,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化水平。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4320.7740万元,比2016年3661.8856万元增加658.8884万元,增长17.99%其中:财政拨款4320.7740万元,比2016年3661.8856万元增加658.8884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万元,与2016年持平;其他资金0万元,与2016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1682.2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8.93%,比2016年1402.43万元增加279.80万元,增长19.95%。增长原因:依据《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在职人员开始缴纳养老保险导致基本支出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2638.544万元,占总支出预算61.07%,比2016年2259.4556万元增加379.0884万元,增长16.78%。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1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5.09万元,比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80.4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数2.02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0.06万元。减少的原因: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相关要求,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6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103.07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80.46万元。主要原因:公车改革后,街乡司法所车辆由司法局统一管理,原由街乡承担的司法所车辆的维护费由司法局负担。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7年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5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79.36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附件:
1、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预算02表)
3、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预算03表)
4、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04表)
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预算05表)
6.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7.  部门预算收入表
8.  部门预算支出表 
9.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1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11.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